欢迎加入猎贤企业!  |   联系我们   |  企业宣传栏  
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 » 用工政策 » 行业动态 » 社保政策 » 广东:工伤保险人均待遇超1.4万元

新闻详情

广东:工伤保险人均待遇超1.4万元

日期:2011-10-26 10:54:53  阅读:(247 )  来源:信息时报  作者:信息时报

 
 
 

 

广东:工伤保险人均待遇超1.4万元

昨日下午,由全国政协委员、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王东进带队的全国政协调研组抵达广州,听取广东省建立预防、补偿、康复“三位一体”现代工伤保险制度的情况汇报。座谈会上,专家的“工伤康复应尽早介入”的建议受到关注。

 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副书记、巡视员、副厅长林王平汇报称,截至去年底,全省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为2848万人,其中农民工人数为1909万人,占全国的比例分别为1/6、1/4,连续多年位居全国首位。

  记者了解到,从2004年至2011年,全省工伤保险基金累计支出工伤保险待遇费用113.3亿元,涉及人数115.5万人,人均待遇费用从2004年的7332元提高至2011年的14863元。去年,广东省将2.5万名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属地纳入了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范围,未收取企业任何费用,妥善解决了国有企业老工伤问题。

  会上,省卫生厅副厅长耿庆山、省工伤康复中心主任唐丹等专家提出,目前我国工伤医疗过程和康复治疗过程是分离的,建议向发达国家学习,提早做康复治疗。

  专家指出,目前50%以上的工伤职工,在伤后两个月后才会开始进行系统的工伤康复治疗。而在发达国家,“在伤病发生的那一刹那,医疗和康复同步进行”。唐丹说,同样一个病例,“在我们这里可能要住上一两个月,在德国可能15天就出院回家了”。康复治疗越早介入,病人就会越早回归家庭和社会。这一建议引起了与会人员的关注,调研组成员表示将针对此做深入的研究。

 
 
 
 
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